各位弟兄姊妹平安: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自己最喜歡的經文,我最喜歡的經文我們剛剛,剛好有唸到,就是詩篇 69:4的第1句「無故恨我的,比我頭髮還多。」看我的髮型就知道恨我的人沒有很多,由此也可見我的人緣比你們好很多。
我今天要講的跟頭髮有點小關係,因為這個故事涵蓋了4章的經文,如果整個念一遍就差不多下課了,我怕有人會覺得我這樣太混了,所以我們就不念了,我就直接講這段故事,今天這個題目”虔誠不能遺傳”,要用撒母耳和他老師以利的故事來講。
撒母耳的爸爸有兩個太太,其中一個叫哈拿,她因為一直沒生小孩,所以就被另一個太太嘲笑,而且一笑就笑了好幾年。
當時的以色列人每年都要去示羅向耶和華獻祭,因為當時的約櫃在示羅

這是示羅的考古現場。

約書亞攻佔迦南之後就把會幕設在示羅,時間大約是在主前1450年,是中國商朝的時候,然後撒母耳是大約在主前1105年出生的,也是商朝的時候,這兩個人中間大約相隔350年左右。
話說,有一年哈拿又跟他丈夫去示羅獻祭,獻完祭後,今年的哈拿特別的難過,可能是他的對手今年又想到什麼新哏嘲笑他了,於是她就在會幕旁邊默默的流淚禱告。她許願說,請我們一起念:「萬軍之耶和華啊!你若垂顧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於耶和華,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
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的意思就是要讓他兒子當拿細耳人,什麼是拿細耳人?有一個我們很熟的?誰?參孫,對吧?他後來是怎麼被敵人抓起來的?他忘了匪諜就在他身邊,竟然把他的秘密告訴他的女朋友,結果被理了光頭,力量整個不見了,就被俘擄了。
拿細耳這個字是”神聖的”或”分開的”的意思,也就是分別出來歸耶和華為聖的意思。因為要當拿細耳人就要遵守一些嚴格的規定,相當的辛苦,所以大部分作拿細耳人是有期限的,不過也有永久的,像參孫就是永久的。
哈拿在這裡許的願就是說只要讓他生孩子,他願意讓這個孩子受一輩子的苦。開玩笑的,是說願意讓他的孩子一輩子專屬耶和華的意思。
哈拿為什麼要許這樣的願?我們試著來了解一下。我們知道哈拿已經被嘲笑了好幾年,所以我相信這應該不是她第一次向 神祈求生孩子。那麼,他第一次向 神祈求的時候,各位覺得他會願意就許願說讓他兒子一輩子當拿細耳人嗎?應該不會。我相信,他每年在祈求的時候,有可能是一點一點地加碼他還願的份量。一直到這次,他終於下了最大的決心,甘願說即使這個小孩以後一輩子都不能待在她身邊,她也願意,只要讓她生個孩子。
為什麼生個孩子對古代的女人這麼重要?當然,這中間有很多的原因,而且,每個原因都可以讓女人感覺到有自己的孩子是多麼的重要。我舉一個中國的例子。
武則天老的時候,考慮要把皇位傳給誰。本來是想傳給她的侄子武三思,因為武則天姓武,當然是要讓姓武的繼續當皇帝。這個時候,有一個大臣叫做狄仁傑的說話了,他說:「陛下您跟武三思是姑媽侄子的關係,跟廬陵王是母子的關係。如果是廬陵王當皇帝,那您以後當然就是跟先皇合葬,可以進太廟享受祭祀。如果是武三思當皇帝,那從古到今是從來沒聽過會讓姑媽入太廟的。」這一語驚醒夢中人啊!所以在古代那個時空背景,即使一個女人當上了皇帝,她也得考慮兒子對她在社會複雜結構當中的重要性。
雖然武則天需要兒子的原因跟哈拿不一樣,但對她們來講,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再來,我要說一下許願和還願這個事,本來不想講,但還是講一下好了。許願在舊約時代是平常的事,但到了新約我們這個時代,就變得比較不重要,因為已經有主耶穌和聖靈為我們作中保和代求了,所以許願就顯得不太重要了。另外,許願和還願對於猶太人來說有他們的傳統背景,有一套比較嚴格的規則,什麼能許,什麼不能許,他們都很清楚,但是對我們這些非猶太人來說,如果對許願和還願的觀念不正確,就容易變成好像是在跟 神作交易,這就不對了。也就是說,既然它已經沒有那麼重要,又容易產生誤會,那乾脆就少作這件事。不過,我是要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討論這件事。
基本上呢,聖經並沒有說新約時代不可以許願,也就是說,你如果要許願也不是一件錯事。我不知道我們在座的人有沒有許願的經驗?我個人是沒有,為什麼?因為我不知道要拿什麼來還願。比如說,我如果許說,如果我爸媽、或兒女能夠信主,那我就......就怎樣?奉獻10萬塊。這是不是有點奇怪?怎麼我爸媽的靈魂才值10萬塊?太便宜了吧。那麼我還能拿什麼來還願呢?你看人家哈拿多大氣,他拿兒子來還願。這樣,你懂我的意思嗎?所以,這個還願太困難了,那乾脆就不要許了。好好禱告就行了,但是你所謂的好好禱告,只有你自己知道到底有多好好,是不是?
然後,如果你的禱告成就了,爸媽信主了,你也感謝,然後感謝就完了,頂多這個感謝維持到受洗吧。而且這段時間,你會每天都為這件事感謝嗎?有沒有人為了某個禱告,到現在每天都感謝一次的?那你覺得哈拿用兒子還願之後,會不會每天感謝一次?非常有可能,因為兒子如果在身邊,她每天看得到,還不見得會記得感謝 神,但是她把兒子送到 神那裡去,她反而會時時刻刻想到兒子,只要一想到兒子她就會感謝 神。她還的願有多大,她的感謝就會有多大,她的心整天在她兒子身上,她就每天感謝,而且每天還要繼續求 神保守她兒子的平安,不要被人欺負等等。所以哈拿藉著奉獻給 神的這個孩子,她跟 神的關係就會變得非常的密切。你今天如果要許願就得還那種可以讓你跟 神保持密切關係的願,這才是還願的意義。
我們現代要還這樣的願不容易。為什麼?我們沒有那個膽量。我們也沒什麼機會苦到像哈拿那樣的情況,所以也就沒有機會許願。不過,如果有人真的在合乎聖經的教導之下許了一個很厲害的願,然後又還了一個很厲害的願。說真的,我還真希望能夠聽到類似這樣的見證,我相信一定會很激勵我們。不過,我這個想法可能稍微浪漫了一點。所以,我才說,本來不想講這個話題,但是因為我為人浪漫,所以還是忍不住講出來了。
接下來,我們從哈拿想生孩子的這個過程,我們來思考另外一件事,到底是哈拿等著生孩子,還是 神在等哈拿生孩子?了解我的意思嗎?如果在時機還沒有成熟的時候讓哈拿得到孩子,這孩子可能就不容易歸耶和華為聖了,因為沒有任何一個正常的母親會在第一時間就贊成孩子去當傳道人的,我們有認識哪個媽媽聽到孩子要當傳道人,第一時間就拍手慶祝的嗎?除非是有點不正常的媽媽。當然這種不正常的媽媽是很有福氣的,所以這麼有福氣的媽媽並不多。所以,為什麼 神常常讓我們等待?其實不只是我們在等, 神也在等,等我們像哈拿那樣把自己的心願調整到在 神的旨意上面。
當我們在看別人經歷這個調整的整個過程的時候,就覺得當事人不夠聰明,為什麼不一開始就用正確的心態呢?幹嘛走那麼多冤枉路,但是輪到我們自己碰到類似情況的時候,我們才知道要讓我們的心從不願意磨到願意,那是一個多麼艱難的過程。
我們繼續看下去,哈拿在會幕那裡切切祈求的時候,大祭司以利坐在會幕門框邊看到哈拿,撒上1: 13我們一起念:「 原來哈拿心中默禱,只動嘴唇,不出聲音,因此以利以為她喝醉了。」
那個時代,在聖所禱告的習慣是舉起雙手大聲禱告,所以哈拿在那裡碎碎念的樣子會被人家以為是喝醉酒,神智不清。從這段經文可以推斷,當時喝醉的人在聖所附近晃來晃去並不會被阻止,可見當時的人對聖所,對上帝沒有很尊重。
然後哈拿就解釋說,撒上1:15-16我們一起念:「主啊,不是這樣。我是心裡愁苦的婦人,清酒濃酒都沒有喝,但在耶和華面前傾心吐意。 不要將婢女看做不正經的女子,我因被人激動,愁苦太多,所以祈求到如今。」 以利聽了她的解釋就說撒上1:17:「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願以色列的神允准你向他所求的!」
果然,這一次哈拿回家之後就懷孕了,生了一個兒子叫做撒母耳。然後,又到了一年一度去示羅向 神獻祭的時間,這次哈拿沒有一起去,哈拿的說法是撒上1: 22「等孩子斷了奶,我便帶他上去朝見耶和華,使他永遠住在那裡。」
這是對的,因為小嬰兒還沒斷奶就送到祭司那邊,這的確很難讓人放心,所以這是合理的。當時一般小孩差不多是3歲斷奶,等小孩斷奶,哈拿就帶孩子去示羅交給以利說,撒上1: 26-28我們一起念:「主啊,我敢在你面前起誓,從前在你這裡站著祈求耶和華的那婦人就是我。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所以,我將這孩子歸於耶和華,使他終身歸於耶和華。」於是在那裡敬拜耶和華。
之後,撒母耳就成為了繼摩西之後最重要的先知。
接下來,故事轉到以利的兩個兒子身上。這兩個兒子也是跟在以利身邊當祭司,而且這兩兄弟合作得相當愉快,他們會一起搶人家的祭物。按照規矩,獻祭完的祭物是有指定一部分要給祭司的,主要是胸和腿肉,可是他們兩兄弟不管這些,他們直接叫僕人拿大叉子在鍋裡插他們要的肉。獻祭的人如果看不下去說,你們就等我們完成儀式再拿嘛。僕人就會說,你現在就算不給我們,我們也要直接搶走。
到這個程度, 神就很生氣了,因為他們不是搶人的東西,而是搶 神的東西。而且除了這個之外,會幕有些負責清洗獻祭的器皿和預備食物的婦女,他們是志願來事奉 神的,以利兩個兒子會用祭司的權勢和宗教的知識來誘拐那些婦女,也就是說以利這兩個兒子根本就是神棍。
當然,一定會有人看不下去,就把這些糟糕的事情告訴以利,然後以利就跟兩個兒子說撒上2: 24-25,請我們一起念:「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
這個時候,以利已經很老了,合理估計這兩個兒子應該也有50歲以上了。當然他們不可能是這幾天才變壞的,那麼之前50多年,以利是怎麼管教兒子的呢?每次談到這個問題,我都要替父母說句話,所謂「子不教,父之過」這句話我認為不是100%成立的,因為從身邊就可以看到很多的例子,家裡的幾個孩子,同樣的父母教出來的,但就是有很乖的,也有很叛逆的,甚至整個走鐘的。我認為這跟每個人自己的個性有關係,不能全怪到父母身上。
但是拿以利這個個案來說,為什麼我們斷定以利沒有盡到管教的責任,撒上2:29透露了線索:
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
這裡提到以利尊重兒子過於尊重 神,換個說法就是以利縱容兒子,縱容就不會只是一次,而是一直都是這樣。不過我個人偏向認為這兩個兒子本身的質是不好的,因為如果本質是好的,他們本身的良知就會讓他們選擇正派的行為。
接下來我們看撒上3:3,新譯本說:
神的燈還沒有熄滅,撒母耳躺臥在耶和華的殿中,就是安放 神約櫃的地方。
我們知道,安放 神約櫃的地方是至聖所,大祭司一年才能進去一次,而且大祭司進去的時候要綁一條帶子,如果大祭司得罪 神,有可能在裡面就被 神擊殺了,這個時候就要用那條帶子把大祭司拉出來。可是以利竟然讓撒母耳睡在裡面,這透露出兩個訊息。第一就是以利不是很遵守規矩,難怪 神會說他不尊重 神。第二個訊息是 神可能不太理他們了,撒上3:1說:
在那些日子,耶和華的言語稀少。
那些日子就是撒母耳之前的那300年左右的時代,因為以色列人跟迦南地的異族混在一起,和外邦人通婚,而且還隨從了外邦人的風俗,漸漸地遠離神,甚至還拜外邦人的神。那麼, 神當然就不對他們說話了,也就任憑他們了。
但是即使在當時那樣的環境當中,如果有合適的人, 神還是會用這樣的人,跟他講話。所以 神就把撒母耳叫醒了,但是撒母耳以為是以利叫他,就跑去以利那裡說:「你叫我,我在這裡。」以利說:「我的兒,我沒有呼喚你,你去睡吧。」這個情況出現了3次,到第3次,以利知道了是 神在叫撒母耳,因此以利就教撒母耳這麼說:「耶和華啊!請說,僕人敬聽。」然後, 神就跟撒母耳說祂要懲罰以利一家。
天亮之後,撒母耳不敢把這個事告訴以利,但是以利把撒母耳叫去問, 神跟你說了什麼?本來是不忍心告訴你,但是你既然追問,撒母耳就只好告訴他,以利聽了之後,新譯本裡面以利說:「他是耶和華,他看怎麼好,就怎麼行吧。」
這個我就想請問大家了,如果是你遇到類似的事情,你也會跟 神這樣說嗎?你會跟 神說:「好吧,隨便你,你要怎樣就怎樣吧。」我在想,如果以利當時痛哭流涕,誠心懺悔,希望 神再憐憫他一次。你覺得事情會不會有轉機?我覺得也許事情不會有太大的改變,但是以利跟 神的關係會有改變。
按照以利的講法,好像是說他願意接受 神任何的處罰,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他好像對 神的恩典和憐憫是沒有渴求,也沒有信心的。那麼,他跟 神的關係就變成了一種冰冷的狀態。一個大祭司做到這個程度,真的是情何以堪。如果一個浪子跟父母說,隨便你們啦,反正就這樣了。浪子如果對父母完全沒有期望了,你想父母會覺得說,那太好了,只要你不再給我找麻煩就好了,其他的隨便。你覺得作父母的真的能夠這麼完全的釋懷嗎?我想多數的父母心裡還是會希望浪子能夠對父母有期望,期望父母能夠再一次的原諒他,期望這個孩子願意修復跟父母的關係,而不是採取放棄的態度,因為一旦放棄就真的沒救了。
這個故事後來的發展是,以利的兩個兒子竟然在沒有得到 神的允許下,帶著約櫃去跟非利士人打仗,然後被打死,約櫃也被搶走了。消息傳回來,那個時候,以利已經98歲了,他一聽到約櫃被搶走,就從椅子上往後摔倒在門旁,脖子折斷死了。
從這裡可以看出來,以利心裡還是很重視 神的約櫃,只是他在屬靈的個性上太過軟弱,沒辦法在信仰上管教自己的孩子,也沒辦法阻止他的人民把約櫃帶去戰場,也就是說他連自己信仰的中心也沒辦法護衛。這個是很好的提醒,就是說也許我們的個性是屬於比較溫和,甚至有點軟弱,不願意跟人家有任何衝突的那種人,但是個性稍微軟弱一點其實沒有太大的關係,所謂吃虧就是佔便宜嘛,很多時候也的確會是這樣,但是在屬靈個性上,絕對不能軟弱,不管是面對我們的孩子,還是朋友,如果是跟 神有關的事情,就不能軟弱。
後來,撒母耳本身也因為工作繁忙,可能也疏於管教了,結果他的兩個兒子也學壞了,甚至快要跟以利的兩個兒子有拼了。但是撒母耳的處理就跟以利完全不一樣,他把兒子帶到眾人面前說(撒上12:3):「我奪過誰的牛,搶過誰的驢,欺負過誰,虐待過誰,從誰手裡受過賄賂因而眼瞎呢?若有,我必償還。」這表示他要求自己和他的兒子為這些錯誤負起所有的責任。結果後來, 神還是重用撒母耳的後代。
從撒母耳的例子來看,很明顯的,我們就知道虔誠是不會遺傳的,即使是像撒母耳這樣虔誠的大先知,他的兒子也會變壞,但是重點在於當父母發現狀況後,怎麼面對?怎麼處理?好在撒母耳給我們做了一個很好的示範。
但是,這還算是很不錯的狀況喔!我個人以我的生活經驗來說,我發現很多小孩是軟硬不吃的,你跟他好好講,他根本不理你,你跟他來硬的,打罵或者斷絕他的經濟來源,他就去做更壞的事來獲取金錢。這種人你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這個時候,作父母的就很難了,怎麼作都沒用。
那麼,遇到這種情況,虔誠又不能遺傳,管教也沒用,那還能怎麼辦?我如果不提供一個辦法,你們會放我回家嗎?當然要放我回家,要不然你們要天天請我吃飯嗎?而且我太太也有來喔。
不過如果不告訴你們這個辦法,我自己會良心不安,所以我還是得講,這個辦法就是為這樣的孩子拼命禱告。為別人拼命禱告,也許做不到,但是如果連為自己的兒女拼命禱告都沒辦法,那你對 神的信心和對 神的了解恐怕就要大大檢討了,難道我們要像以利那樣說:「他是耶和華,他看怎麼好,就怎麼行吧。」然後眼看自己的兒女墜落嗎?
這世界上最後能夠救我們兒女的也就只有 神而已,如果還不能拼命地禱告,要不就是不夠愛自己的兒女,要不就是不夠相信 神。而且,在你拼命禱告的時候,誰會獲得最大的好處呢?除了兒女之外,其實是我們自己獲得最大的好處,因為你的兒女可能是在極大的管教當中得救的,這其中就要受許多的苦,但拼命禱告的你,會在每次的禱告當中,得到安慰、力量,然後親眼見到 神給你的豐富恩典,這樣的經驗絕對不是一般人有機會體驗得到的。
托爾斯泰說:「人所做的壞事有其痛苦的後果,這不來自於人,而是來自於上帝。」這句話如果看表面,人很容易對 神埋怨,覺得痛苦是來自於 神。但是我們看深一點,正因為痛苦是來自於 神,人才有被解救的機會,怎麼說呢?因為如果痛苦是來自於人,這是沒有解救的,為什麼?因為如果做壞事痛苦的後果是來自於人,那麼人能救自己嗎?如果人能救自己,那人就不會痛苦了,不是嗎?所以,痛苦既然是來自於 神,如果 神願意,就可以把痛苦挪去,人就能被解救。所以,我們不要只看痛苦是從 神而來,更要看解救是從 神而來。只是說啊,人當初為了得到做壞事的痛苦,他是很辛苦的做了很多或很大的壞事,但是在他想要得到解救的時候,卻只希望用三言兩語的禱告就得到解救,這合理嗎?所以,當然 神是有能力解救我們,但也要看我們的誠意,對吧?所以,詩篇 51:17請我們一起念: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就是說,起碼要憂傷痛悔,對吧?
如果兒女真的很壞,父母管不動,那麼父母真的能做到求 神管教自己的兒女嗎?其實很難,因為作父母的也不知道 神會管教到什麼程度,所以不敢這樣禱告。有時候,父母也會請朋友幫忙禱告,但是我們外人也只能求 神改變那個人,也不敢求 神去管教那個人,因為我們有什麼資格求 神去管教誰呢?而且萬一 神覺得你也沒有比他好,然後順便管教你,那就實在太危險了。但是父母最好能下這樣的決心,求 神管教自己的兒女。畢竟,讓 神管教兒女,總比最後讓 神來處罰兒女好多了。
我們花了很多時間在講為兒女禱告,另外一個一樣重要的是,年輕人最好也為自己的婚姻好好禱告,因為兒女我們是控制不了的,同樣的,婚姻也不是我們能控制的。我們在婚前都是覺得對方好才結的,沒有人說是覺得對方有夠壞才結的,可是婚前覺得那麼好,婚後才發現怎麼會那麼不好,很多人說這是運氣啦。這怎麼可能是運氣,你想這麼重要的事情,上帝怎麼可能讓你靠運氣,所以好好禱告是一個讓兒女好、讓婚姻好的唯一方法。
好,講實際的操作法。對婚姻來說,當然越早禱告越好,但至少上大學就要開始禱告,因為基本上,大學開始就可以交男女朋友了,如果你擔心你高中就會交男女朋友,那你最好國中就開始禱告,這樣比較安全;這樣的話,爸媽最好要更努力禱告,讓孩子不要在高中談戀愛,因為高中談戀愛的失敗比例實在太高了,所以爸媽要更努力禱告。所謂為婚姻禱告,當然包括了戀愛的部分,相信我,戀愛1次比戀愛2次好,比戀愛3次更好,有人騙你們說,多戀愛幾次,會比較有經驗,我告訴你,痛苦的經驗你要那麼多次幹什麼?戀愛失敗通常心理都會受一點傷,我不否認心理受傷可能會讓人成長,但失戀的挫折也很可能讓人心理產生某些扭曲,我寧可年輕的朋友不必受到這一類的考驗和痛苦。
為孩子禱告方面,當然至少在結婚時就要開始禱告,因為你不知道什麼時候小孩就來了。因為現在科學比較發達,所以有時候對於懷孕是可以計畫的,那麼至少在決定懷孕之前就要禱告。
最後,當然我們終極的目標是盡可能的所有事情都好好地禱告,那因為兒女和婚姻是我們最重要又最無助的項目,所以這是學習好好禱告最容易的入門項目,所以我們從這裡開始來操練,然後慢慢地我們就可以把禱告擴展到我們生命中所有的內容,學習把一切都完全地交託給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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