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西馬尼園的這一段歷史情節,我們都已經很熟悉,今天我們就來思想一下這段情節當中的一些細節,讓我們一起來念約翰福音18:1-11,弟兄念單數節,姊妹念雙數節,請:

1耶穌說了這話,就同門徒出去,過了汲淪溪。在那裡有一個園子,他和門徒進去了。 2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因為耶穌和門徒屢次上那裡去聚集。 3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拿著燈籠、火把、兵器,就來到園裡。 4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 5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賣他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裡。 6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 7他又問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說:「找拿撒勒人耶穌。」 8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 9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話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 10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 11耶穌就對彼得說:「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

 

我們先來看這段歷史發生的那幾天,耶穌在耶路撒冷的整個行程。

(http://biblegeography.holylight.org.tw/index/condensedbible_detail?id=3710&top=0739)

 

我們先看這第1條紅色的路線,這是逾越節的六天前,耶穌從伯大尼騎驢進耶路撒冷,當時的情況是民眾夾道歡迎,熱烈的迎接耶穌。

第2條橘色的路線是接下來的4、5天當中,耶穌每天都到聖殿裡講道,然後晚上就出城,去住在橄欖山。

第3條紅色的路線是逾越節的前一晚,耶穌和門徒在這個馬可樓吃逾越節的筳席,也就是所謂“最後的晚餐”,然後在這裡設立了聖餐,然後就從這裡回去橄欖山,這一路上會經過大祭司的家,再經過西羅亞池,然後過這條汲淪溪往北走就到客西馬尼園。按照這個地圖的比例來看,這條路線的距離大概是1500公尺,大概半小時可以走得到。

第4條藍色的路線是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之後被抓了,先去見大祭司的岳父亞那,然後再押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受審。彼得就是在這個大祭司的院子裡三次不認主的。

第5條綠色的路線是第二天,天一亮,眾長老、祭司和文士就把耶穌帶到公會去審問,決定處死耶穌。

第6條淺綠色的路線是他們把耶穌送到彼拉多那裡,因為猶太人沒有權力處死刑,必須由羅馬人來判死刑。

彼拉多簡單問了一下之後,不想擔這個責任,就說耶穌既然是加利利人,那就應該歸希律王管,所以第7條咖啡色的路線就是從彼拉多的官邸把耶穌送到希律的王宮。然後希律審問耶穌的時候,耶穌根本不理他,於是希律又把耶穌送回彼拉多那裡。

然後彼拉多再一次審問耶穌之後,就宣告了三次說:「我根本查不出他有什麼罪,而且希律也查不出來,所以才把他又送回我這裡,可見他沒有做什麼該死的事。 所以,我會把他打一頓,然後就釋放他。」但是猶太人堅持要處死耶穌,最後彼拉多妥協了,就把耶穌交給他們。

第8條紫色的路線就是耶穌背著十字架走到各各他山上,然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這個小山坡就是橄欖山,這個角度是從聖殿的城牆往橄欖山的方向看。

(http://m.nihaowang.com/jingdian/scenery/16617.html) 

 

這裡有一個萬國教堂,是1924年完成的,因為是很多國家一起出錢蓋的,所以叫做萬國教堂。

(https://travel.qunar.com/p-pl4141012) 

 

據說耶穌在被抓的那一夜就是在教堂這個位置禱告的,所以旁邊這一小片樹林就是客西馬尼園,但其實客西馬尼園真正的位置到底在哪裡並不是很清楚。

 

我們來看路21:37,請我們一起念:

耶穌每日在殿裡教訓人,每夜出城在一座山,名叫橄欖山住宿。」

 

所以我們一開始念的約翰福音18:2說「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就可以理解了,因為他們每天都會回橄欖山睡覺。

 

然後,我們看第3節說:

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拿著燈籠、火把、兵器,就來到園裡。」

 

這裡,我們再看一下路22:1-6會更清楚。請弟兄念單數節,姊妹念雙數節,請

1除酵節又名逾越節,近了。 2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才能殺害耶穌,是因他們懼怕百姓

3這時,撒旦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門徒裡的一個。 4他去和祭司長並守殿官商量,怎麼可以把耶穌交給他們。 5他們歡喜,就約定給他銀子。 6他應允了,就找機會,要趁眾人不在跟前的時候把耶穌交給他們。

 

我們知道逾越節是猶太人很重要的節期,這個節期在猶太人整個民族生存的意義上,可能比我們過年還重要,那麼這些猶太人為什麼這麼急呢?為什麼不等過完逾越節之後再抓耶穌呢?我想原因可能是這樣--就是那些祭司和法利賽人懼怕百姓,他們考慮到耶穌進耶路撒冷的時候,受到了很大的歡迎,所以如果在人多的地方抓他,萬一支持耶穌的人起來反抗的話,恐怕會引起動亂,所以抓耶穌最好是在沒什麼人的時候和沒什麼人的地方,所以當猶大告訴他們,耶穌會在橄欖山過夜的時候,他們可能覺得這是一個下手的好地方和好機會,如果等過了節,耶穌說不一定就去別的地方了,所以才決定馬上下手。

另外,我們知道猶大跟祭司長一夥人先講好了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他(耶穌)。」有關這點也是讓人想不通,會覺得猶大這個人的人格有點異常。一般正常人要出賣一個人,就直接用手指著說:「就是他。」不就好了,有需要用親嘴當暗號嗎?我們看路22:48,連耶穌也這樣問他:

「猶大,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嗎?」

 

可見連耶穌都覺得猶大太過份了,也就是說正常人是不會這樣做的。這個猶大要出賣一個一起生活了3年,又受到眾人景仰的老師,難道沒有一點愧疚的感覺嗎?照道理即使當著面指認耶穌都應該會有點不好意思了,怎麼還有辦法用親嘴的方式來指認呢?只能夠說是一樣米養百樣人,世間無奇不有,說奇怪,什麼都不奇怪。

不過我還是替他找些理由,大家聽聽看有沒有一點道理?猶大跟大祭司一夥人商量的時候,肯定有考慮到也許耶穌身邊會有其他人,而且當時是半夜,那個年代又沒有路燈,如果隔著距離指認說:「就是那個穿灰衣服的。」那麼在夜色當中,大家的衣服看起來其實都像是灰色的,抓錯人的可能性就變高了,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猶大走到耶穌的面前作個確認,這是最保險的。但是猶大又不能喊著說:「耶穌在這裡。」因為一喊,可能就會驚動其他門徒過來保護耶穌,所以要用一個讓門徒鬆懈的方式,那就是用最親密的方式來偽裝,讓那些門徒想不到他居然會用親嘴當作出賣耶穌的暗號。

所以猶大可能不是怪,而是很仔細、很縝密,考慮得很周到,所以為什麼他能當財務總管。管錢是非常不容易的,如果只是記記帳,這個連我都做得到,但是如果還要操心怎樣增加收入,那就真的很難了。像《紅樓夢》裡的王熙鳳,《大宅門》裡的女主人,那都是要很能幹的人才撐得起來的!

像現在羅馬教廷裡有一個職位叫作「總司庫」,就是管理羅馬教廷財務的人,這個人除了管財務,還有一個任務,就是在教宗過世或退休的期間,由他全權代理教廷的事務,然後還要負責安排接下來教宗的選舉。所以我們就知道這個人一定是一個很能幹,而且完全熟悉教廷平日所有業務的人,而且也一定是非常受到教宗的信任。

總司庫在教宗過世的那一刻就要扮演重要的角色。教宗過世的時候,總司庫要連續叫三次教宗的名字,這個時候照道理教宗不能有反應,如果有反應,那大家就會覺得很尷尬,然後總司庫就會簽發教宗的死亡證明書,並且由他來宣布教宗的死訊。另外,就是每位教宗即位時,都會製作他的印章和刻有他名字的戒指,教廷重要的文書必須蓋上教宗的印章才有效力,這個是教宗的印章。

(https://www.alamy.com/stock-photo-pope-pius-x-a-personal-seal-ivory-and-silver-with-the-handle-in-the-19829990.html) 

 

然後,教宗過世時,總司庫會用一個銀鎚敲教宗的印章和戒指,表示這個印章和戒指不再具有效力。所以,我們看這個很有意思,就是教宗他步向死亡的這個儀式是由總司庫來執行的,就跟負責管錢袋的猶大指認耶穌,把耶穌送上十字架,好像有一種前後呼應的感覺,不知道羅馬教廷是故意這樣安排的呢,還是純屬巧合?實在是蠻有意思的。

這兩個是教宗的戒指。

(http://hominisaevum.tumblr.com/post/29219191539/ring-of-pope-paul-ii-146471-italy-rome-blue)

 

 

(http://callmejorgebergoglio.blogspot.com/2014/02/jorges-papal-ring.html)

 

左邊這個是保祿二世的戒指,他是15世紀的教宗,也就是中古世紀的晚期,我們看這個戒指這麼華麗,就知道那個時代的教宗一定還是相當有權力的。右邊這個很明顯刻的是漁夫彼得,彼得被認為是天主教的第一任教宗,他右手拿的是天國的鑰匙,左手抓的是得人如得魚的魚網。

 

我們回到主題來講,當時耶穌身邊雖然只有10幾個人,不像教廷的組織那麼龐大,但是財務管理這個職務的本質是相同的。如果我們從這個角度來看猶大就不覺得他有那麼奇怪了,因為他可能是一個相當能幹、聰明的人,那麼一個聰明的人,他腦子裡面就很可能有很多他自己的想法,他雖然跟隨著耶穌,但是他可能是有他自己的想法和企圖,跟隨耶穌只是他想要實現自己想法的一個手段。當然他有什麼想法,我們並不知道,不過在歷史研究當中,有一種說法我說給大家參考參考。是說猶大是一個奮銳黨,他本來希望耶穌能夠領導革命,推翻羅馬人,但是慢慢發現耶穌完全沒有那樣的想法,所以他就想利用耶穌被抓,藉此來激起公憤,製造動亂,然後引發革命。不過這種講法因為沒有經過當事人的證實,也沒有任何其他有公信力的紀錄,所以只能算是一種茶餘飯後的閒聊。

那麼猶大這樣的情況可以給我們什麼樣的借鏡呢?那就是,如果你覺得自己是一個還蠻聰明的人,那你就要小心了。就是說,你信耶穌,你跟隨耶穌,有沒有什麼其他的企圖?有沒有什麼自己隱藏的一些想法?可能是名,可能是利,甚至可能是為了某種屬靈的驕傲,其實這種屬靈的驕傲有可能才是最危險的,因為這種驕傲表面上是用靈性偽裝起來的,這就有點像猶大用親嘴來指認耶穌的感覺。屬靈的驕傲是很容易讓人鬆懈的,大家都說你很屬靈,你說沒有、沒有啦,但是回到家就覺得自己比太太還屬靈,然後就陶醉在這種驕傲當中。所以,我們每次領聖餐時,都會先有一段靜默的時間用來省察自己,但是其實自己是沒辦法省察自己的,不是有句話說「球員兼裁判」嗎?也就是說我們自己是一個犯規的球員怎麼有資格又作自己的裁判,所以我們要常常回到 神的面前,求主光照我們,讓我們能夠有一顆願意謙卑痛悔的心。

 

接下來請我們一起念:

4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 5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賣他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裡。 6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

 

第6節說:「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

這一節是我覺得在聖經當中,算是蠻幽默的場景之一。我們想像一下當時的狀況:耶穌只不過才說了三3個字『我就是』,這群人就往後退,倒在地上,是不是有點像吳宗憲的搞笑電影。然後,我們再想像一下,如果這個事情發生在我們身上,你會不會覺得很奇怪?誒?為什麼這個人才講3個字,我們就全部倒在地上?當然,因為倒在地上不算是很大的傷害,所以大家可能也不會覺得太害怕,只是會覺得有點尷尬而已。如果當時不是倒在地上,而是大家頭髮全部掉光,可能就會比較在意一點,但是對我還是沒用,因為我個人是完全不在乎髮型的。

其實當耶穌在說:「我就是。」的時候,展現出力量是很正常的,因為這3個字按照希臘原文直接翻譯就是「我是所有的是」,這個跟出埃及記3:14,神跟摩西說的「我是自有永有的。」這兩個意思幾乎是一樣的。

我們應該都有看過那個乾隆遊江南的電影或電視,他常常微服到民間走動,然後會對付一下地方上的土豪劣紳或是歪歌的官員。電影前面一大半都是壞人很囂張,但是等到最後乾隆一亮出身份,他們就會嚇到兩腿發軟跪在地上。我們再想像一下,今天如果有一個人跟你自我介紹說本人就是電視廣告的那個乖乖的董事長,你是不是也會覺得,喔!你好厲害!

所以你看,當一個厲害的人自我介紹的時候,人的心都會受到一點震動,那麼當 神說出自己名字的時候,我們可以想像整個天地會是如何地震撼,那麼這些要來抓耶穌的人聽到祂的自我介紹時,會被震到跌在地上,那其實也是很正常的。

 

接下來一個有趣的現象是,我們看第6和7節:

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他又問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說:「找拿撒勒人耶穌。」

 

這裡沒有寫得很清楚,耶穌是等他們站起來之後才問他們說:「你們找誰?」還是這些人還倒在地上的時候就問他們這句話?這中間有沒有差別?有一點點差別,如果耶穌是等他們站起來才問,這表示耶穌很顧及他們的面子,表示耶穌是一個很體貼的人;如果是他們還倒在地上的時候,耶穌就問他們這句話,那我們可以想像這些人一定是相當尷尬吧,你們來抓人,結果人家只不過說了一句「我就是」,你們就都倒在地上,這不是很尷尬嗎?所以,如果是這些人還躺在地上的時候,耶穌就問他們「你們趴在地上,到底是要找誰啊?」,各位不覺得耶穌還蠻幽默的嗎?

當然,我這樣說是開個小玩笑,比較嚴肅的看法是,耶穌在這裡讓這些人倒下去的目的,是要在這個場合當中掌握主導權,因為在第8節,請我們一起念:

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

 

耶穌讓對方一來就倒在地上,是要讓他們一到現場馬上就氣焰全消,這樣可以讓這些人冷靜一點,這樣門徒就不會受到牽連。否則,對方如果氣焰太盛,情緒太亢奮,變成說覺得光抓一個耶穌好像還不過癮,說不定就順便多抓幾個門徒去充數,這是很有可能的。

所以第9節說,請我們一起念:

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話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

 

然後第10節說,請我們一起念:

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

 

這個場面也很有意思,因為我個人很喜歡看武俠片,所以我第一個想法就是彼得的刀法算是很高明!因為耳朵的目標很小,要怎麼削才能只削到耳朵而不會砍到肩膀,這真的很不容易。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一拔刀就直接反手削,這個刀法也很不容易,從拔刀到完成一氣呵成,那要訓練很久才能達到這樣的境界。我猜彼得除了捕魚之外,可能也賣魚,所以也許有很多剖魚肚的經驗。

另外,約翰福音的作者約翰,竟然把那個受害者馬勒古的名字給公諸於世,如果我是那個被削掉耳朵的人,那已經夠倒楣了,我一定很不高興你又把我的名字給流傳千古,所以約翰是不是不太尊重別人的隱私呢?我想原因可能是這樣的。在第15、16節說,請我們一起念:

西門彼得跟著耶穌,還有一個門徒跟著。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他就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彼得卻站在門外。大祭司所認識的那個門徒出來,和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

 

這裡說的“那門徒”就是約翰,這裡說約翰他認識大祭司。然後我們再看第26、27節又說,請我們一起念:

有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裡嗎?」彼得又不承認。立時雞就叫了。

 

從以上經文表示約翰對大祭司家相當熟悉,怎麼證明呢?我們整理一下,首先,顯然他認識那個大祭司的僕人,因為他知道他的名字叫做馬勒古,然後他也認識馬勒古的親戚,還有,他跟看門的使女說一聲就可以領彼得進去,這些都表示約翰跟大祭司家裡的這些工作人員都很熟悉。所以約翰把馬勒古的名字講出來不是不尊重當事人的隱私,而是表示他所寫的都是真的,因為他連對方有哪些人出現,他都可以說得出來。

很可惜的是,約翰從來沒有說明他為什麼會跟大祭司家這麼熟悉。照道理約翰是加利利的漁夫,加利利是北方一個很偏遠、落後的地方,怎麼會跟大祭司家這麼熟呢?這個內情應該是很有意思的。只可惜,約翰完全沒有透露一點點的訊息,為什麼這樣呢?因為這個內情雖然是挺有意思的,但是在整個聖經的篇幅當中,在整個屬靈的份量當中,並沒有什麼價值,所以就沒有必要把它寫下來了。這意思就是說,我們人覺得有意思的東西,值得拿來當茶餘飯後閒聊消遣的東西,在天國屬靈的份量裡面,可能是完全不值一提的。對於不認識 神的人,也許賺錢是很重要的,或者得到一個好名聲,得到別人稱讚是很重要的,可能跟朋友聊天玩樂是很重要的。我也不是說這些都不重要,但絕對不是最重要的,對認識 神的人來說,我們要學會了解和分辨什麼才是能夠在天國被紀念的東西,我們的時間和精神都是有限的,只要是有東西佔滿了我們的時間和精神,那別的東西就沒辦法進到我們裡面來,所以我們一定要學會不讓太多沒有屬靈價值的東西佔滿我們生活的空間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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